公司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公司法律顧問的服務方式:
1、由顧問律師組織有關律師組成律師團,為聘請方的各種經營管理行為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最大限度地預防聘請方的法律風險、維護聘請方的利益以及挽救聘請方的損失;
2、顧問律師不定期走訪(每周不少于2次)與聘請方約請相結合,及時提供法律服務;
3、顧問律師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與聘請方聯系,隨時提供法律服務;
4、聘請方的人員到顧問律師的辦公室接洽,顧問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5、除特殊情況外,顧問律師隨時根據聘請方的需要及要求,隨時提供法律服務。
公司法律顧問的工作職責:
1、顧問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規定的法律事務工作,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忠于職守,恪守職業道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忠實地、盡最大努力地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2、顧問律師如因出差、開庭等原因臨時不能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時,可在征得聘請方同意后臨時安排其他恰當的律師配合完成規定法律事務工作;
3、顧問律師應當在取得聘請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及時向聘請方通報工作進程;
4、顧問律師必須在約定的工作職責范圍內根據聘請方的要求或者授權進行活動,非經聘請方授權不得代為實施法律行為,不得代為聘請方決策;
5、顧問律師不得為聘請方的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聘請方的咨詢意見。顧問律師的工作職責和服務范圍僅及于聘請方,無為聘請方員工個人及其親屬提供法律服務的義務;
6、顧問律師在涉及聘請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聘請方同意,不得擔任與聘請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顧問律師對在工作中接觸的聘請方有關人事、技術、商業等秘密及聘請方認為不宜公開的其他事宜負有保密義務;
8、顧問律師對聘請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聘請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等應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