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企業組織機構是什么
一、什么是組織機構?
組織結構的概念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1、狹義的組織結構,是指為了實現組織的目標,在組織理論指導下,經過組織設計形成的組織內部各個部門、各個層次之間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組織內部的構成方式。
2、廣義的組織結構,除了包含狹義的組織結構內容外,還包括組織之間的相互關系類型,如專業化協作、經濟聯合體、企業集團等。
總的而言:
組織結構(組織架構)是一個組織是否實現內部高效運轉、是否能夠取得良好績效的先決條件。組織結構通常表現為一個組織的人力資源、職權、職責、工作內容、目標、工作關系等要素的組合形式,是組織在“軟層面”的基本形態,其本質是實現某一組織的各種目標的一種手段。
二、組織機構形式有哪些?
1、直線制
結構簡單、權力集中、隸屬關系明確,職責分明,決策迅速,但是沒有職能部門,領導沒有助手,需要領導是全能型人才,無法實現管理專業化,不利于管理水平提高。
2、職能制
各管理層之間設置職能部門,領導層指揮各職能部門而不指揮執行部門,而各職能部門對下級執行部門進行業務管理。這種方式強調管理專業化,提高工作質量,減輕領導負擔。但是該種方式沒有處理好管理部門和管理層次的關系,容易形成多頭管理,造成職責不清。
3、直線職能制
吸收了直線制與職能制的優點,同樣在各管理層之間設置職能部門,但職能部門作為同層次領導的參謀,不直接指揮下級,只在業務范圍內做管理工作,職能部門的指令只能領導的批準后下達。各管理層次之間按直線制的原理構成上下級關系。該結構保持了統一指揮的特點,又滿足了職能的專業化分工。集中領導、職責清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但部門之間橫向聯系差,信息傳遞路線長,職能部門與指揮部門容易造成矛盾。
4、矩陣制
按職能劃分的部門與按項目(產品)設立的管理機構,按矩陣的方式結合起來的管理機構,這種組織按項目為對象設置,項目的管理人員從職能部門抽調,項目完成管理人員又回歸職能部門。該結構形式靈活性強,實現集權與分權的最優結合,但是人員調動頻繁,組織結構經常變動,穩定性差,矩陣中的成員受到項目經理與職能部門經理的雙重領導,容易產生矛盾,扯皮現象。
三、組織機構的內容是什么?
企業組織機構包含三個方面的內容:
1、單位、部門和崗位的設置。
企業組織單位、部門和崗位的設置,不是把一個企業組織分成幾個部分,而是企業作為一個服務于特定目標的組織,必須由幾個相應的部分構成,就像人要走路就需要腳一樣。它不是由整體到部分進行分割,而是整體為了達到特定目標,必須有不同的部分。這種關系不能倒置。
各個單位、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力的界定。
這是對各個部分的目標功能作用的界定。如果一定的構成部分,沒有不可或缺的目標功能作用,就像人的尾巴一樣會萎縮消失。這種界定就是一種分工,但卻是一種有機體內部的分工。嘴巴可以吃飯,也可以用于呼吸。
2、單位、部門和崗位角色相互之間關系的界定。
這就是界定各個部分在發揮作用時,彼此如何協調、配合、補充、替代的關系。
這三個問題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在解決第一個問題的同時,實際上就已經解決了后面兩個問題。但作為一大項工作,三者存在一種彼此承接的關系。我們要對組織架構進行規范分析,其重點是第一個問題,后面兩個問題是對第一個問題的進一步展開。
3、企業組織架構設計規范的要求。
對于這個問題,如果沒有一個組織架構設計規范分析工具,就會陷入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的境地。我們講企業組織架構設計規范化,也就是要達到企業內部系統功能完備、子系統功能擔負分配合理、系統功能部門及崗位權責匹配、管理跨度合理四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