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公司法人要退出的流程是什么?
當了公司法人要退出的流程是什么?
1、若是內資企業,馬上去當地工商局領取“工商登記變更事項”(變更企業法人代表)、修改公司章程、減資或者股權轉讓協議的所需制式表格,以及資料清單,凡不明白的,當面咨詢確認清楚,比如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決議的要點(必要時可以帶回樣本)。
2、填寫以上表格,修改章程,請工商局確認修改要點后完成。同步準備工商局需要的上述決議,此為公司內部批準文件。
3、估計減資一項,暫時不好處理,因為你親戚不愿意,而且公司正缺資金,建議讓他們采用股權轉讓方式,讓你退出企業。但是他們的書面承諾保證償還你的出資款。
4、至于股權轉讓價格,可以協商,法律是站在你這一邊的。你的殺手锏是,你加入這家公司是由于他們的不實宣傳,導致你有“重大誤解、表達意思不真實”,必要時對薄公堂,可請法院撤銷你入主這家企業的行為無效(有一定的舉證風險)。當然最好好聚好散。
二、企業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一)具備企業法人的法定條件,經核準登記成立
(二)向社會提供產品或服務,并以營利為目的
(三)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
(四)可并購其他法人
(五)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登記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的名稱和章程
(二)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機構、財務機構、勞動組織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規定必須建立的其他機構
(四)有必要的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五)有與生產經營規模和業務相適應的從業人員,其中專職人員不得少于8人
(六)有健全的財會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者資產負債表
(七)有符合規定數額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的注冊資金,國家對企業注冊資金數額有專項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八)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范圍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近幾年也是會有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隨之建立起來,那么企業也是會擴大自己的規模并建立分公司的,那么分公司因為沒有獨立的財產是不會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的,所以也是可以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當分公司辦理了營業執照后就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承擔民事責任的。
企業在進行注冊后也是需要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的行為人來擔當企業法人,在確定了企業法人后也是可以能方便與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像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